引用:
作者scm577
請看最後一條........
(三)行人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是否有絕對路權,依據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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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減速誰都看得出來
問題是,有等待左轉的車擋在行人的前方,如果堅稱視線被擋沒看到人,請問絕對路權能否成立?
法條歸法條,這種路段過馬路本來就要很小心,絕對路權只能保你法律責任,但不會保住小孩的命
剛開始過就第一段就差點被撞,什麼哪個阿姨一點警戒心都沒有,到中間第二段還讓他自己走,不牽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