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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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旁邊那個抱小孩的女人只是剛好經過的路人嗎?
不然的話新聞怎麼都沒有提到那位?
看影片中她一開始有去把小孩抓回來,還以為是母親
但從報導看來似乎又不是的樣子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9條:「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或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基於這條法令
小孩過馬路時,大人沒有抓著小孩的手,讓小孩亂跑,這會是很嚴重的問題
若發生事故,家長是要負上過失致死罪或過失傷害罪的
不過台灣的話
大概會說人家孩子都死了,就別追究了
所以之後再有同樣的事情上演,也沒有啥好奇怪的了
畢竟法令訂出來但又不執法,那等是白訂了,還能期待大家去遵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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