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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深澳坑路 2歲童過馬路被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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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引用:
作者
shtse
按照程序,應該會先被函送過失致死,
然後法庭上,駕駛證明反應不及,駕駛大概就沒事了.
不可能沒事,案發點在斑馬線上,行人有絕對路權
2015-05-31, 10:56 AM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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