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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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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elle-lai529
個人要搞佛心是個人的事情,但是沒權力去拿別人的的權益來實現自己的佛心。
砍了這個人,協助留職停薪,替他爭取最大的福利,發動募款,成立基金會照顧後續,極力找尋其他社福管道,才是個人佛心該做的;而不是挑個最簡單的,慷他人之慨,行個人佛心成就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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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像我之前所發的言, 那人沒有工作能力了, 或是他無法完成他該做的工作量.
其他人就得分著做, 因為事情就是這麼多, 不會無故變少.
我就當過所謂的 "其他人", 我這個所謂的其他人, 心裡所想的就是如下這句:
個人要搞佛心是個人的事情,但是沒權力去拿別人的的權益來實現自己的佛心。
同情心泛濫的人有本事就請自己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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