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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開始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引用:
作者mobius797
如果確定是公傷
一樣是提前退休啊
然後公司該負擔醫藥看護之類的費用就乖乖拿出來
不然你喜歡公傷斷隻手腳中風之類的然後繼續做到死?
前面還有人自翊參加過勞工運動
連最基本精神的同工同酬都搞不清楚是去湊熱鬧嗎
同一工作崗位領22K做到死和中風數零錢領70K是哪門子勞工權益?
無能者佔上位有能者不能出頭是哪門子勞工權益?

這就是思維不一樣的地方

對病人來說
有的人不是"喜歡"公傷斷隻手腳中風之類的然後繼續做到死
而是56歲傷退只能領到360萬 以正常餘命來說 平均一年只能花18萬 加上太太還要除二 中風病人一年只有9萬的生活費....
於是"不得不"拖著中風的身體繼續做到死
Easy Choice, right?

對公家機關或國營體系來說
他們的思維是這樣的...
職等 不等於 "職務"(or 職責)
他能領七萬的薪水 靠的是他的職等年資
至於具體的工作內容 與他的薪水 有正相關 但不是絕對相關
所以當有人無法勝任目前的工作時 他們的傾向是不斷調換他的職務 直到他能夠勝任為止
這時候薪水(非加給)是不會變的
至於職等 牽涉到工作權與受俸給權 更是有法定保障不能隨便碰的 一碰就有打不完的官司

換個角度想 如果薪水是跟職務掛鉤 同工同酬
那因傷而只能從事簡單工作的人 薪水也跟著減少 是不是等於因為公傷而變相受到處罰?
如果撫卹金很少 卻片面要求解任 更是形同對因公受傷的人宣告死緩

這些理由官司是很有得打的
舊 2015-04-14, 11:04 PM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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