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引用:
作者micall.lee
科技進步就是司法能力的進步,這樣的邏輯我已經看不太懂了,就這樣吧
對我來說你似乎意思就是工具進步等同於思想的進步,恕我不同意,就算領域僅侷限於科學領域,我都不覺得科學進步就等於科學思想的進步

如果科技進步不等於司法能力進步,那現代又何必強調科學辦案?
毒物分析、DNA、彈道分析、血跡......等等科學技術的進步,難到對司法調查的能力毫無幫助?
舊 2015-03-05, 01:41 PM #8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