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請問法律訂定"超過追訴期限"的用意是什麼?
瀏覽單個文章
Adsmt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引用:
作者
于謙浪人
這個問題沒有該不該的問題,跟成本有關,去追訴一個40年前的案子的成本
可能是4年前案子的10倍20倍,因此與其要追溯它不如把現今的案子好好辦理個
10件,更能有穩定社會的作用。不是不能買,但真的是太貴
所以我說這是權宜之計,現代科技發達,這個期限是可以漸漸放寬的。
2015-03-04, 03:49 PM #
44
Adsmt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Adsmt
查詢Adsmt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Adsmt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