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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引用:
作者cmwang
不管那個圍欄是因何存在的,死者自行跨越一般認知中的障礙物,去坐在一般認知中不是給人坐的地方,這一點應該沒啥好爭的,.


好像是這樣沒錯. 但又想到了一個新聞
就是有位小妹妹光腳踩在一個公共設施的矮燈罩上, 結果沒想到被電到暈過去且留有後遺症.
矮燈罩能不能踩? 不能
在外玩耍是不是該穿鞋? 是啊
以上皆是一般認知. 所以這樣說來市府應該是沒什麼責任了.
舊 2014-10-21, 01:27 PM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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