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書僮
原來採光罩要加設警語以及防護罩??
沒做的話要負擔八成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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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07/291981.htm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淡江大學一名賴姓男學生和同學坐在商管大樓12樓頂的採光罩抽菸,起身時,他疑似手壓到採光罩造成破碎,摔落4樓中庭身亡。士林地方法院認為,學生上頂樓抽菸校方不僅未禁止、勸阻,採光罩不透明也未設警告標誌,判淡大應賠賴生父母共166萬8000元。
賴生就讀淡大財務金融學系一年級,3月6日下課和駱姓、李姓同學跑到商管大樓12樓抽菸,因想看風景,還爬越1.5尺圍欄,坐在遮光罩上,但賴生起身時,疑似手撐起的力量導致採光罩破碎,不幸墜落4樓中庭身亡。
李生表示,不知道採光罩下是8樓天井;賴生父母也說,採光罩是白色的無法透視,且底下也沒設防墜網,認為學校應負責,各向校方索賠200萬元精神慰撫金和喪葬費,共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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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的報導是這樣寫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20141020/490825
2014年10月20日00:44
淡江大學大一男學生賴宇耕去年3月下課時,與兩名同學坐在該校商管大樓12樓頂的天井採光罩上聊天,不料採光罩突然碎裂,賴男墜落下方4樓樓板死亡。家屬指控採光罩是違建害命,提告向淡大求償。高等法院認為淡大未在採光罩下方裝設防護網,要負8成過失責任,上周判淡大須賠家屬198萬元。
此案審理時,淡大辯稱賴男違反校規跟同學到頂樓抽菸,還跨過1公尺半矮牆,坐上不應該坐人的採光罩,自己要為意外負責,且事發後淡大給家屬10萬元慰問金,修理採光罩也花了10多萬元,就算法院判淡大要賠,也應扣除這些錢。
高院審理認定,淡大在天井裝設採光罩雖非違建,但採光罩附近沒設安全警語,下方也沒裝設防護網,校方要為墜樓命案負8成過失責任,而賴男應知採光罩不可踏、坐,自負2成責任,至於10萬元慰問金與賠償是兩回事,不能抵扣,但採光罩修理費10多萬元家屬應負擔,因此判決淡大須賠償喪葬費以及精神慰撫金共198萬元給賴父母。可上訴。淡大對此案不願回應。(丁牧群/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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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法官也認為死者應該要知道採光罩不可踏或坐
但是淡大更應該要作好管理
再加上人都死了
所以才這樣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