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shj0314
老實說,所謂的18%那是屬於當年政府允諾他們的「退休福利」!民國84年以後的公務人員早就沒這福利了。至於這個承諾對不對?是非曲直,個人不論斷,否則我也會被你說我為18%護航。
但是除非您說您老了退休後,也不想領退休金(福利),因為您的邏輯就是:退休=沒做事=不得領錢。
基本上,退休金是財務上所謂的年金,事前提撥,到期提領。本來就是正常的,與退休後有沒有做事無涉,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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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是因為那時候民間利率12%,所以訂出1.5倍
再說世界各國都在對軍公教裁員減薪砍退休金,
這部分必須考量國家財政和人口老化的結構性問題,絕對不會構成違反承諾
假如政府的允諾都要遵守
那當今騜上沒遵守的承諾可多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