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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c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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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引用:
作者Berith
我覺得這判決很合理
就像是電視遊樂器改機一樣
改機一樣能玩正版片
玩盜版片才是犯罪
這個掀牌器只要沒使用都不犯法
但是一使用就會觸犯交通條例

  根據台灣法律,遊樂器改機是犯法的,不過目前似乎只罰提供改裝者。

●參考資料

引用:
作者六月雪
這就和持有球棒、西瓜刀警方不能就說我有犯案意圖,除非持有物是法律明令禁止的!
雖然其心可議,但無明確規定下也莫可奈何

  球棒、西瓜刀有原始的正當用途,翻牌器似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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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舊 2014-03-18, 12:55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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