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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59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罰款"(非"賠償")確實是可以討論的.
但很現實的是還是得回歸法條.
畢竟這是法治社會, 只能按照法條規定範圍判決, 不能多判也不能少判(加重或減輕其刑也是有法源依據的).
只能靠大家向自己選區的立委施壓, 讓民眾的聲音可以被聽到, 進而修法.
這才是"法治"而非"民粹".


詐騙集團的犯罪所得
如果沒有被害人出面指認
國家不得沒收??
舊 2013-10-21, 07:33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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