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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smar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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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518
引用:
作者FIREFALCON
就像大家知道砒霜吃了會死人, 如果有天有人控告廠商的產品含砒霜,
是要賠那些驗血報告裡面有砒霜的人, 還是湊熱鬧連驗都沒驗就說他快死了的人?

我突然想到..

酒駕上路,會對普羅大眾產生隱性風險
所以酒駕就罰,無論是否造成傷害
這樣的邏輯應該大家都能接受

但賣了吃了會死的食物,只要有買的人都有隱性風險
卻一定要吃下肚或出事了才能叫賣方負責?

why ..
舊 2013-10-18, 11:47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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