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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黑暗的左手
底下說明referee詭辯法

一日referer又喝醉酒還酒駕,低能到把車開上沙灘,無恥的撞死人
警察聞訊趕來
referee說,我開的不是車,是自動導引裝置,沙灘上沒有號誌與道路標線
警察不能依道路管理條例抓我
我喝的是化學合成水,不是酒,我喝了導致有低能傾向,是屬食物中毒,不是酒醉,我才是受害者
referee遂被扭送法院
referee對法官說,你只能審自然人,我承認我是敗類,我不是人,那你就不能審我
速將我無罪開釋

死腦筋就死腦筋,再怎麼解釋也沒用.

唸了一個沒用的廢碩士,還要再唸另一個沒用的廢碩士,就是最佳證明.


引用:
作者黑暗的左手
傑克,這真是太神奇了

我就在想,明明題目就很清楚地說了,只能用無刻度尺

還要加什麼規則讓user自己說就好了

他為什麼還要幫user訂出一堆規則來圓場

硬是要讓user的解法過關


所謂謠言止於智者,因為要讓你繼續當蠢蛋,所以,我不否認.
舊 2013-10-15, 10:44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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