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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applebread
我只是舉例,設立這個門檻也只是希望候選人不要濫用選舉制度
當年李熬無黨參選就是一例,他還是靠自己的人脈籌到錢參選的,如果沒這門檻阿貓阿狗會更多

好吧就算你懷疑參選收費門檻過高,我們現在不設門檻讓大家自由參選
你相不相信選上的也多半是有錢有後台的結果居多,不論你信不信總之我是信的

國外制度我不知道,相信這邊有住國外的人能回答這問題,但我猜測國家也差不多是用金錢制的
我剛剛翻書才知道原來羅馬共和時期的軍人位階也是用財產決定的,錢愈多位階就愈高,想必用金錢決定高低其來有自

至於你提專業素養更是一個不可靠的解答,因為他並沒有一定的參考依據
就像今天縣長比較常拜訪我們里而不常拜訪隔壁里,那兩里對縣長的專業素養自然有差
很簡單因為他在這個里撈得到好處,他在隔壁里撈不到好處,這些當然也會反應在選票上
如果今天捷運蓋在我家我當然選這個縣長,但那些沒蓋...

坦白說:偶前文提『若當真不得以已∼專業素養』
就預料會被打槍∼連偶自己都想打槍了 純粹是用來表示對『金錢門檻』不信任
為何說偶自想打槍
1.專業之認定∼學歷??證件??國考??資歷??還是民調??
2.專業未必代表施政能力,就算真有此能力也可能被用來為非作歹
3.能力不代表操守,能力越強殺傷力也越大∼故此操守比能力更重要
4.操守固然重要,但『公正無私,熱心公益(杜絕米蟲)』等∼亦不可或缺
5.與其在乎『身家背景|學經能力』∼還不如找『社會公益志工』出來為全民服務....
(只不過『公益志工』雖有熱心無私奉獻社會精神,但往往可能對政治生態反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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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拜咕狗大神後,找了以下幾篇供網友參考(這∼應該另列專題來討論了....)
A.批判台灣富人選制!拒做盤仔,給我以上皆非! (2003.12.29)
B.選制改革從保證金的小處著手11/12中時 (2009.12.07)
C.年底五都選舉保證金改革連署 (2010.07.13)
D.把政治還給我們!三項參政權釋憲案記者會 (2011.11.10)
E.公職選舉 學者籲降低保證金 (2012.08.16)
引用:
公職選舉 學者籲降低保證金
2012/08/16 14:53:13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2012年8月16日電)內政部今天召開選罷法修法公聽會,多數學者贊成降低參選公職的保證金門檻;至於是否採保證金與連署併行,各方意見不同。

內政部上午召開選舉罷免法修法公聽會,主持會議的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表示,與會者對公職候選人登記參選採行連署和保證金制度,沒有很大的共識,降低保證金獲得較多數支持,將作為修法參考。

現行法律,除總統副總統選舉保留連署制度,其他公職人員選舉都是繳交保證金方式。

以立委選舉來說,保證金為新台幣20萬元,總統選舉則達1500萬元,且未達法律規定的一定票數,不予發還。

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黃秀端認為,應採保證金和連署併行方式,且應降低保證金的門檻;內政部可推動利用自然人憑證進行「網路連署」。

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研究員游清鑫指出,保證金不代表民意,其他國家的保證金都採極低門檻,德國甚至廢除保證金,政府應重新考量保證金的目的。


對游清鑫建議放寬連署門檻,若擔心增加行政查核成本,可考慮收費。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處長賴錦珖表示,現行罷免、公投和總統選舉等連署制度應採統一處理,在還未達到共識前,中選會持保留態度。

(圖表來源,上述連結『C.年底五都選舉保證金改革連署(201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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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您此文後半段,偶只會越看越火....
(歹勢,不是針對您 而是對金權政治政商勾結固有傳統不滿

另,特別推薦 10 年前『百萬廢票行動發起單位』那篇文『上述連結:C.』
其後半段,更是針對『發選舉財』提出意見(更別說當選後您所提的利益輸送了)
標題:『政治人物八年搬走五十四億,選舉補助制度讓選民每投一次票就被剝三次皮!』


綜合前述幾篇文章連結,不難發現不論是否『廢除選舉保證金』都無法避免來亂選滴人
如此『高額選舉保證金』反倒成為『金權政治搖籃』,且更扼殺了『無私公益』從政管道
故此,還不如用『公民連署』當競選門檻,讓『勞動階級|弱勢族群』等,也有機會從政


最後:特別推該文以下部份內容,讓大家參考斟酌....
PS:尤其推『「否決權」的「以上皆非」制』∼更可幫納稅人看緊荷包....
引用:
■ 二黨對決.夾殺獨立參選人的反民主選制-相對多數決投票制的大問題

◎不支持者比支持者還多,卻依然當選

  台灣的總統選舉採取相對多數制(同額競選時要得票20%),這對於所謂民主政治的真諦在於「多數執政」的說法卻成為一種反諷。因為沒有獲得過半數選票的總統,表示「不支持」 他的選民比支持他的人還要多!

  根據學者研究指出,全球有二十國採行相對多數決制,而有四十九個國家使用兩輪絕對多數決制。現在台灣藍綠陣營沸沸揚揚為「制憲」、「修憲」爭論不休,也都把民主、民意掛在嘴邊,但是針對總統選舉該採絕對多數制?還是繼續維持相對多數制?卻未有理性的討論,人民被選舉的激情誤導了注意力:藍綠故意忽略在選制背後的真民主或假民主問題。

◎相對多數決的單輪投票決造成「棄保效應」、不利第三黨以及獨立候選人

  由於採取相對多數決,而且只有一輪投票,所以大部份人會將票集中在比較有可能『當選』的人身上,「因為這樣我的票才不會浪費!」

  這樣的選舉制度造成:即便是優秀或是具有理想性的第三黨或獨立候選人,都會被迫提早出局,在選前演成二黨對決的局面。英國、美國是最具代表性的惡例。

  『相對多數決』造成二黨表面上都號稱要爭取『中間選民』,事實上都向『金權政治』靠攏,政策主張也漸漸大同小異,而選民則因此越來越冷漠、不投票。但是結果是,雖然低投票率和低得票數顯示出當選人的不具代表性,卻無法阻止他們當選。

◎沒有改變選制,第三組候選人將成碎夢-二輪投票制和選擇投票制是另一種想像

  以法國為例的二輪制,至少在第一輪投票中,選民可以表達出他對各個候選人的好惡;到第二輪,再進行所謂的「棄保」或是「堵爛」(淘汰掉最不好的)。如此一來,至少會有「多黨結盟」的政治生態空間,而不只坐視二黨壟斷。

  甚至於在愛爾蘭,採取所謂「選擇投票制」(Alternative Vote),讓選民的喜好順序可以標示出來,經過第一輪計票之後篩選掉最後一名,再將其票數轉為個別該選民的第二喜好順位候選人。選民的意志可以被清楚地標示出順序,而不必被迫選一個「一定會(要)上,但是不是最理想的候選人」。只要符合選舉資格的人都可以爭取選票,不會在一次性投票中被放棄。

  這樣的選舉制度對於獨立候選人也才會有機會。否則在台灣現行的相對多數決制度下,冒然推出候選人,不但當選機會渺茫,甚至可能因為開不出應有實力的選票數(例如韓國),反過頭來挫傷運動或造成組織實力的危機,反而是不利的!

◎還有對現有候選人進行「否決權」的「以上皆非」制

  除了從很久以前的俄羅斯、到現在美國內華達州已經實行的之外,還有許多國家和地方也都在推動「以上皆非」投票制運動,清楚主張人民對惡質候選人有「否決權」。
用「以上皆非」票來抵制與抗議爛蘋果,讓比爛的候選人不見得可以躺著競選而當選。也讓選民對候選人(政治)的挑剔或監督效果可以提高標準,而不是只能被迫「含淚」投票!


*參考資料 1999 王業立 總統選舉制度變革的可能效應與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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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13-10-08, 12:38 AM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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