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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ta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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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2
引用:
作者Puff Daddy
買得起就買吧.

家中長輩 1972 用 30萬在新店買了33坪的公寓, 1985 年 440萬買了松山區55坪的大廈, 1988 年 1500 萬買了溫哥華的房子...

現在 新店的公寓市價應該有1000萬, 松山區55坪的大廈值4000萬, 溫哥華的房子值7500萬...

很多人羨慕當包租公的人, 卻沒去想過, 不買房子哪能當包租公.

1972年
台灣人均收入486US
當年twd:US還是1:40
所以年收是19440
30萬是當時台灣人民15年不吃不喝
便宜嗎??
舊 2013-09-23, 12:39 PM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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