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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租屋比買屋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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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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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引用:
作者
Puff Daddy
買得起就買吧.
家中長輩 1972 用 30萬在新店買了33坪的公寓, 1985 年 440萬買了松山區55坪的大廈, 1988 年 1500 萬買了溫哥華的房子...
現在 新店的公寓市價應該有1000萬, 松山區55坪的大廈值4000萬, 溫哥華的房子值7500萬...
很多人羨慕當包租公的人, 卻沒去想過, 不買房子哪能當包租公.
這種人炒房價,以吸平民百姓血肉維生,賺黑心錢
你羨慕嗎? 我從心理唾棄他們的人格
2013-09-22, 11:01 PM #
38
gd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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