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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租屋比買屋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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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滅絕希望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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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Puff Daddy
買得起就買吧.
家中長輩 1972 用 30萬在新店買了33坪的公寓, 1985 年 440萬買了松山區55坪的大廈, 1988 年 1500 萬買了溫哥華的房子...
現在 新店的公寓市價應該有1000萬, 松山區55坪的大廈值4000萬, 溫哥華的房子值7500萬...
很多人羨慕當包租公的人, 卻沒去想過, 不買房子哪能當包租公.
以前基期低,買房地可以漲個三十多倍、九倍或五倍
現在買能漲個20%就要偷笑了
運氣不好說不定買在山頭上
2013-09-22, 10:56 PM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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