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悠遊網客
請問台灣三星原價買回樓主的Note 8了沒?
如果沒有的話,那找消保官根本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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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說明一下,台灣的消保官,是不具法律實權
但有公權力要求廠商出席開協調會
簡單來說,如果一家公司,他要擺爛
他可以請他low end 人員負責出席這類的爭議協調會
然後,他可以"完全"拒絕消費者會消官的建議
或是"部份"同意(折衷或其他替代作法)
而台灣三星的作法就屬前者,僅同意送皮套
倒過來說,如果一家有心想解決的公司
說實話,不用消保申訴
他們就會透過客服解決,也不用讓消費者寫申訴內容
所以就算消保官有定見,他可以提出廠商解決辦法
(eg. 認同消費者提出訴求)
但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只有法院/法官)
當然我當下也提出,請法保消裁示
根據台灣三星客服處理的疏失造成我方無法退貨
以及 我自己未在台灣三星告知前就可自行退貨
的比例原則下,我願支付相應的比例,請台灣三星買回
(亦即我付20%, 台灣三星付80%)
但消保官,認定這樣於我不利,但有請台灣三星客服代表
透過專案處理方式,原價買回
Samsung(三星)在台灣的市佔不低
我想這就是為何台灣三星客服這麼強硬
反正遇有爭議,會有不少護皇隊,在爭議未釐清前
就連忙幫台灣三星滅火,並指三星消費者如何不對,如何的澳客
加上會願意為出一口氣打官司的人
更是少之又少,所以他們自然可以不用理會
何況他們還有法務部門出面
至於您說有沒有用,I've no comment...
只是你可以更確定,消保官就算是中立第三方
至少可以作出裁示,對錯立判
也可以作為你若要走法律途徑的一前哨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