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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sby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加工冷藏食品上看到這句標語、你還敢買嗎?

會發這篇就是覺得經過冷藏區被滷雞胗、萬巒豬耳朵、滷蛋...產品上的長串紅色字樣吸引住了
上面到底寫什麼阿,抱著好奇心看了一下
這句話就是
非供即食,應充分加熱

我G了一下這句話出自食品標示法(100年的)修改內容
引用:
市售真空包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第一點、第三點、第四點修正草案 一、 標示內容:屬即食食品者,依冷藏及冷凍性質,應標明「須冷藏」或「須冷凍」之字樣屬 非即食食品者(生鮮農畜禽水產品除外),應標明「非供即食,應充分加熱」之字樣。 三、 「須冷藏」或「須冷凍」字樣之字體長寬不得小於一公分;「非供即食,應充分加熱」字樣 之字體長寬不得小於零點五公分。 四、 其他事項:「須冷藏」、「須冷凍」或「非供即食,應充分加熱」字樣之字體顏色須與產品 外包裝底色明顯不同,俾利辨認。


問題是這又不是真空包裝,只是一般的冷藏鮮食包裝(盤子加保鮮膜)
再者、這些加工食品算即食的沒錯吧,所以要標也是要標 需冷藏 或 需冷凍
結果廠商把它歸類為非即時,所以標上了 非供即食,應充分加熱
想了想以後心裡毛毛的...
廠商滷好的雞胗、滷蛋、豬耳朵...這些東西不願意歸類為即食
大概有幾種可能性
1.東西菌數過高(生產過程、環境、或者擺放期限...因素),直接吃可能會吃壞肚子
2.廠商為了規避責任,所以歸類為非即食類

一般在大賣場我最多買熟食區自己煮的食品
但沒熟食區的賣場都是販售這種加工食品、雖然沒買過
看到那句話,我是絕對不會買的
連廠商自己都沒底的食物、誰要買阿
     
      
舊 2013-07-28, 08:55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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