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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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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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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奶油銓
我是覺得,如果總公司有人允諾說要幫您處理,您應該要據理力爭。
如果
(1) 如果您有客服允諾時的錄音,那不錯。
(2) 要是您有保留到11:58分網頁出錯的畫面,那是最好。
如果超過時間就真的不能送了,直接回客人說照規定不能送就好了,要客人提供一堆資料幹嘛 ? 拖拖拉拉的害客戶超過鑑賞期,然後換來一句"不好意思",這不正是不入流的網拍賣家常用的手法嗎 ?
如果您有上述的證明,就跟三星開調解庭,我相信您一定會獲得您該有的皮套。


1.錄音我有
2. 11:58出錯的畫面如果只是靜態的話,那應該不具效力,因為
2.1 我的右下角只有時間沒有日期(也就是逾時 畫面可以隨時複製出來)
2.2 我得證明他們的時間也網際網路同步,此外活動規範也沒說明是以什麼的間為凖
3.3 所以除非我當初有錄影,但如果我當初會錄影,不就表示我已經「預料」
到會有這樣的結果,那樣的證據反而可議不是?

3. 出庭、告訴倒是不必了,反正只要
讓更多人的知道台灣三星客服可以損害他客戶權益於不顧
(超過我七日鑑賞期)
也讓更多人知道台灣三星客服這般的服務品質及態度

這樣就夠了

4. 皮套他現在就算要送我,本人並不想接受,試問,一家這麼大的企業,
號稱出貨量超越iphone的手機商
面對客戶這麼強硬,損害客戶的權益、毫無彈性作法
最後還得客戶上論壇才能得到"應有"的權益
那我只能說這種心眼這麼小客服,皮套就請他們留用

5. 我的用意就只是要讓這樣的文章永永遠遠的留講PCDVD就足矣~

ps: 我再強調一次,所謂"應有"的權益是指
如果我當下退貨重訂,就有「免登錄直接送+保貼+觸控筆」
而非是我認定逾時可以硬拗要回皮套
舊 2013-06-18, 02:12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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