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小豹貓
老實說
我覺得您自個兒也要負擔些責任啊
您自己也耽擱了一些時間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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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有些非常詭譎的地方在於:
1. 台灣三星若一開始就不接受逾時登錄,可以直接在電話告知,我可以直接辦理七日退貨
(我說過自6/1起,各大通路都是免登錄直接送,而且還另外加贈其他贈品)
2. 若是台灣三星就是從嚴認定,為何還要我另外花時間掃瞄、email發票,提供證據?
3. 我從來沒有「一定」要他們接受逾時申請,只是我覺得我退貨重訂也頗麻煩,
所以才電話詢問看看,並沒有非他們接受不可
4. 針對台灣三星害我超過七日退貨的期限,他們只淡淡的表示要我跟通路商反應
5. 若真要「追究」我的責任,那沒問題,我延誤0.5天告知,而他們延誤5天回覆
我可以接受按比例原則,台灣三星負擔90%, 我負擔10%的退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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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問題是台灣三星至今完全沒有與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