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放屁不留手
轉貼一下 作者 小野
先說一下,我這世代的無能,希望日後八年級能夠推翻這個社會的世代剝削
台灣只能靠年輕人了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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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幾年前,小學宣傳:『兒童是國家未來滴主人翁,未來滴希望....』
現今??未來滴希望,永遠在未來....!?∼偶無能,也來罰站(借個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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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偶曾發表一主題:
(如何健全『工會』 & 合理『會費』調查....)
其中有提到:
C.
1.勞委會等首長 & 主要成員∼應由勞工直選 or 健全後的各工會代表∼推舉擔任(需一定勞保年資)
2.勞工權益:主管機關應主動負起教育之責∼派員至『學校|軍隊|鄉鎮公所|大企業等』開課宣導
PS:並明令企業配合予以公假 & 勞工和雇主都不得缺席曠課(每 1∼3 年,至少去聽一次課為基準)
43....
勞工自己不提昇(覺醒 & 團結)∼換誰來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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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
不知是否還有『資委會粉照顧勞工滴八卦....!?』
還不相信!?看看以下資委會如何照顧勞工吧....!
2013/06/04 公共論壇
取消退休後再受雇者職災保護,勞委會欺人太甚!
林岳德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
責任主編:王顥中
勞委會日前偷偷摸摸的廢止了過去已沿用15年的規定,從今年(2013)5月14日起,65歲以上已領勞保老年給付者,若再受僱,不能再單獨加入職災保險。這項修訂無疑是把65歲還需要工作的勞工逼上絕路。
什麼樣子的人,在65歲強制退休後還需要出來工作?通常是老年給付根本不足以維持生活、又沒有子女撫養的弱勢工人,或者是因為家裡突然發生變故,不得不再出來找工作。像這樣的老年勞工,通常只能從事營造業、保全等低收入高風險行業。當初規定65歲以上已領老年給付者再受雇,能單獨投保職災險,就是因為60幾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若需重新投入職場,雇主常因為擔心勞工沒有職災保險而不願雇用,高齡在勞動市場本來就是弱勢,退休後還需就業的人更是因為生活難過,如今勞委會竟然取消這些勞工投保職災險的權益,根本是陷這些勞工於不義,往後這些勞工不是再也找不到工作、就是假使不幸發生職災後只得自求多福。
根據勞委會的說法,取消這項權益是因為有人「假退休、真領錢」,這個說法更突顯出官方不負責任。任何職災申請都必需經過勞保局核定,查明是屬於職災,還是「假退休、真領錢」。難道保護弱勢勞工的規定,就只因為官方不願花點力氣查證而取消嗎?勞委會怎能單單為了減少行政工作而罔顧勞工生存?若不是生存被逼到絕路,沒有人會想傷害自己的身體,只為換得職災給付,況且「假退休、真領錢」和是不是年滿65歲一點關係都沒有,勞委會的作法根本毫無邏輯。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長期服務職災勞工,深知65歲後還要辛苦工作的人背後生存的困難,投保職災險對需要再度就業的老年勞工而言是僅有的微小保障,勞委會不但沒有幫助這樣的勞工,還大砍勞保年金,讓勞工老年沒法生活,如今連因活不下去而要再出來找頭路的保障也沒有了,我們的勞委會已徹徹底底背叛勞工,成為讓勞工「老不起」的幫兇。
主題:勞工 標籤: 工傷職災職災保險退休 張貼者: 王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