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osetsun
日本是將使用過核燃料採行再處理路線,適當的時候,必須再將這些用過的燃料棒,轉送至再處理程序的工廠,但是(因為環保壓力),再處理廠建設工程一再延宕,而無處可去,使得核能廠的存放池接近飽和的狀況。而在台灣,使用過燃料棒是不再處理的,而是將廢燃料棒直接儲存,因此,非常有必要找尋中程存放站或是最終的處置場。
日本各地核能廠內所存放的核廢料(尤指使用過核燃料棒),於97年已達6450噸,而往後每年約再增加900噸。面對存放空間不足的這些問題,目前發展出以下對策方案。
1. 增建廠內使用過燃料棒的暫時存放池。
2. 盡量擠出空隙存放(縮小使用過燃料棒的間隙)
3. 共同利用同廠內相鄰的反應爐中間的水池。
4. 在核能廠內增設暫時存放水池,或儲存於乾式貯藏容器。
5. 減低發生量的對策--使用高燃燒度的核燃料(以長時間燃燒,減少廢燃料棒數量)
6. 在他處建設中程處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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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日本人也只是以拖待變,沒比台灣好多少,我本來想說他們是不是拿去北海道放(起碼人稀地廣)
不過他們應該已經有盡量把核電廠建在人口稠密區以外了,不像台灣連這點都很難辦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