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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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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lksbgfhgdxcfghs
想要解決問題就修法
大陸那邊的法律很值得學習

原來我搶百了

+1
其實:
不管是『全關連』乃至所有『勞團』:歷年來抗爭訴求∼為勞工爭取到不少權益....
而今:
當我們坐享前人『抗爭果實∼勞工權益』,卻又批評他們的犧牲奉獻∼實在是有點....


引用:
作者gdrs
我的想法是,即使有能力也不應該還,已經還的政府也要退回去
因為有問題的是公務員、政府的怠惰
不應該付的錢一毛都不用付

+1
該追究的是:
『惡意關廠捲款潛逃的奸商』 & 『怠惰失職的公務員和政客(幫凶)』

感想:
真正的惡人(兇手|幫凶)不去法辦,反而去討閥受害人....這是啥道理??


引用:
作者sclee
應不應該 是要看個案

一間工廠 會有老 中 青 不同年資的工人 如果通通都不用還 還清的要退回去

遇到哪些只在工廠上班幾年的工人 怎樣算遣散費和退休金 都不可能白白拿到一百萬

政府怠惰也好哄騙也罷 要不要還或是要不要退回都是全民的錢 不能用通案處理

挖勒∼網兄....您當真有詳細瞭解嗎....

加油一下:請別亂舉例!!
當初申請是非常嚴格,限制很多條件∼請再回去坐功課....

PS:姑且幫您挑出來....
勞委會幕僚研議中的解決關廠失業問題的方案是,設定一定的資格和要件,
讓關廠失業勞工得以向就業安定基金免息或低利貸款,
貸款金額以關廠雇主積欠的資遣費、退休金為限;
勞委會再根據移轉來的債權,要求關廠雇主加計約3%的年息,分期清償。
這與東菱員工要求由勞委會來承接債權的「代位求償」,提議相似。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13-02-10, 05:12 P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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