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almdeve
看了幾十頁下來...
原來重機/汽車 不能行駛慢車道阿 (一堆人強調的重點哦)
那路上看到的也許是我眼花吧
不知檢舉有沒有獎金 有的話去買台最高等級的行車記錄器
應該半天就可以回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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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懷疑,我找給你看,這也就是跳針哥被我打臉後,一直不敢面對這個問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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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tpc.gov.tw/web/FAQ?comm...2&groupId=14007
發佈單位: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
修改日期: 100.04.22
問: 大型重型機車可以行駛慢車道嗎?
答:
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83條之1規定,快慢車道分隔線,係用以指示快車道外側邊緣之位置,劃分快車道與慢車道之界線。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10公分。
另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之1規定,汽缸總排氣量550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應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規定。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550 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既適用小型汽車之行駛,故亦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則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