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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sclee
這次事件的爭議會變得如此嚴重 並非路權問題 而是"踹人"(身為一個人的"人性")

沒踹人事件 單純交通意外 如果騎士們馬上停下來指揮交通幫忙報警救人 今天絕不會有這個討論大樓 至於路權 和解不成就等上法院雙方慢慢攻防 交由法官定奪 在這裡砲贏了沒任何意義

當有人拼命在路權前路權後 跳針來跳針去 有沒有想過踹人的騎士心中有沒有法治的觀念 第一下可以是氣昏了頭 回頭看了自己的車損傷的程度 心有不甘再補一腳 已經不是無意識的行為 一個視人命如無物的人 還要在這裡大談路權豈不可笑?

如果身為同好者 想找到對方也有錯來讓自己好過一點 OK 隨他高興就好

反正對哪位踹人的騎士 人命都不重要 路權?法律?算老幾?


抹黑者眾 , 實非社會之福





一群人連交通事故的肇責都無法分辨 , 台灣的交通之亂 , 更是世界有名 !



引用:
作者操級廢員
竟然拿這種完全不同的例子來類比, 還自言懂路權.....

http://i.imgur.com/Apw7YuB.gif

一個是橫越分隔島再穿過雙白線和多車道嚴重干擾行車的行人違規,
一個是穿越交岔路口只不過是沒注意走在雙黃線上但不至於導致事故的小違規,
都可以被您當成一樣的情況, 很明顯就只是為了替重機騎士開脫肇責的說法.

再貼一次:




整起事件是重機行經交岔路口未暫停, 讓行人先行通過,
反而違規從前車的右側超車並超速行駛路肩, 才會撞上行人.



佩服 .
難怪台灣的路人總是亂竄馬路 , 原來只是小違規 .
舊 2013-01-22, 04:58 PM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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