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sclee
這次事件的爭議會變得如此嚴重 並非路權問題 而是"踹人"(身為一個人的"人性")

沒踹人事件 單純交通意外 如果騎士們馬上停下來指揮交通幫忙報警救人 今天絕不會有這個討論大樓 至於路權 和解不成就等上法院雙方慢慢攻防 交由法官定奪 在這裡砲贏了沒任何意義

當有人拼命在路權前路權後 跳針來跳針去 有沒有想過踹人的騎士心中有沒有法治的觀念 第一下可以是氣昏了頭 回頭看了自己的車損傷的程度 心有不甘再補一腳 已經不是無意識的行為 一個視人命如無物的人 還要在這裡大談路權豈不可笑?

如果身為同好者 想找到對方也有錯來讓自己好過一點 OK 隨他高興就好

反正對哪位踹人的騎士 人命都不重要 路權?法律?算老幾?

是的,
這件事情本來是可以小到不行,搞不好處理的好..跟本不會上新聞..
偏偏那群人太鳥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3-01-22, 04:44 PM #5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C21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