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vircgd
我不是法律專家,法條我並不很熟,不過我不太喜歡空談嘴砲,
根據我用電腦模擬的情況,小女孩無論是穿越雙黃線,或是走缺口,
一樣都會被撞,所以肇事責任當然在重機騎士身上。
每個人說話習慣不同,我換個角度描述,因為該行人穿越馬路,
無論守法走缺口或是穿越雙黃線,都會被撞到,所以車禍肇事責任,
當然在違規的重機騎士身上。
我再反過來講,重機騎士不違規,依規定行駛在汽車道上的話,
便不會發生此次車禍,所以肇事責任在於違規的重機騎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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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針了跳針了 ....
我國道路採取的是路權主義 , 道路是給車輛行走的 , 有優先通行權 .
路人的絕對路權只出現在行人穿越道上 !
道安規定
134-1-6
規定的是 , 行人必須等左右無來車時 , 始得迅速通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