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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meanway
當認知不同
等法官宣判吧~對吧~你也只是鍵盤小子
不是法官吧

重點是!
我從你身上看到
對你們大重觀感...越來越爛了



第 133 條

行人應在劃設之人行道行走,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應靠邊行走,並不
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阻礙交通。

這是我國的道安規定 , 不是我個人的認知 .
舊 2013-01-22, 01:17 PM #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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