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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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某網友發言 還真是無言
1.一直強調女孩應該走在T字路口內
兩者距離不到2公尺,法規各自解讀不同,法官都會有不同見解了,但以實務道路安全概念來說走在T字路口內 絕對不會比較安全,小女孩就算在1.5公尺旁的T字路口,也對此起事件無任何影響,也不會使得此起事件不會發生。
2.一直強調路權
重機在行人有優先路權的路肩地點 撞到行人,還說重機路權大,或是說女孩的闖越動作造成,撞擊地點有沒有路權相關性不大,照這種邏輯,女孩就算跑到超商才被撞,不就還是女孩的錯
3.一直強調女孩越過道路 應注意未注意
影片那麼清楚了,女孩確認動作非常明顯,道路內的車輛都已停下禮讓了,首先重機有很大的可能是被前車遮住,造成雙方視線看不到,這點可能性很大,但我不敢確定,我只敢確定 重機如果不要違規,乖乖行駛在道路內,雙方一定會看到,也會避免此事件發生。
至於行人有沒有能力能充分注意到不是從正常規定路線而來的車輛,也是待商榷的,也許天上也會掉下一輛車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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