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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停權中*
 
漲 停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42章經
警方開的單不是聖旨
開單的人也不是律師
法條解讀錯誤或認識不清,當然有可能開錯單

只能申訴了~~~



警察的確常常開錯單 , 但若就本交通事故來說 , 小女孩任意跨越雙黃線 ,
違規已經是不爭的事實 !


引用:
作者bonoc

檢認定應注意未注意
因李秋節和黃金柱的家屬和解不成,被黃家控告過失致死罪,但經竹苗區交通事故鑑定委員會審議,認為李秋節享有路權,並無過失責任,地檢署檢察官也據以處分不起訴。但黃家聲請再議,高檢發回地檢署,地檢署另派檢察官仔細勘驗路口監視畫面,認定轎車在行進狀態撞上機車,認為需負「應注意未注意」刑責,去年六月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李起訴。
承審法官蔡志宏表示,因被告否...



檢方認定有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 這是他的職權範圍內的權限 .
舊 2013-01-22, 10:55 AM #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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