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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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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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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漲 停

我國交通事故鑑定 , 早已改採絕對路權制 , 所以在道路上 , 汽車(含機車)
是享有優先路權的 . 事故發生後 , 如果享有優先路權的一方沒有任何違規
, 就不會有肇事比例 .



請問『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算不算所謂的違規?

若事故中享優先路權者,無其它違規,僅犯『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算不算違規?有沒有肇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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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得見別人在過爽日子嗎?

什麼時候努力讓自己過得爽一點呢?
舊 2013-01-22, 10:44 AM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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