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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MU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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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8
引用:
作者marinese six
最錯的是 小女孩的父母。 幾歲的小朋友放出去馬路上這樣子跑

還好今天是重機,若是營業貨車......
這種父母沒有責任,出事只會哭爸

這沒有誰比較錯的問題 ... 駕駛有他的問題,小女孩的父母也有屬於他們的責任

不要混為一談,更不能因為誰有犯錯,所以誰的錯就可以混過去或者合理化

例如不能因為小女孩的父母疏於管教,造成機車騎士摔車,所以我們可以說機車騎士踢人是合理的

但也不能因為機車騎士做出這種事情,我們就要忽略小女孩父母失職的責任

兩件事情雖然互有相關,但不能比較,也不是說誰錯大錯小,因此另一方的責任,甚至是脫序行為是可以被原諒的,或能夠說是不得已的
舊 2013-01-21, 09:03 PM #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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