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f1073
公務人員有年終打考績,公務人員十年內三次評等為丙予以資遣或強迫退休,
有人覺得這可能會發生嗎?
但很多業務是不需要正職公務人員,可以改聘雇人員,既然軍隊可以精實,
為何公務員不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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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記得沒錯的話是年度內累計三大過或當年度考績丙等就直接檢討不適服現役強制退伍了。
另外軍方精實可不是改聘雇人員喔,除了軍系人員精實員額外,聘雇人員也遇缺不補,退一個少一個,連請調別單位後原單位也是遇缺不補喔,所以現在軍方的補給系統業務改成招標模式,一年一標,改由得標公司派人力派遣人員來上班....一年一任又不用給退休金,你覺得如何......勞工們應該沒有比較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