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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s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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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s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祥風日照
是嗎?
在財政狀況很不好的情形下 用大家的錢 辦少數人才享受得到的煙火才是佔別人便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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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今天是鑽法律漏洞..
但造反、革命就是這樣搞的
經費的事情 左手交右手 用意是娛樂大家 所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算了

沒有規定 沒辦法確認損害他人權益 謀取自己私利的事 幹下去
101告 大家就來對簿公堂

不衝撞 那它們大可繼續修法 繼續玩「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今天反核團體跑到人家私人經費、私家蓋的場子打光
我也會覺得不好
但他們也是「鑽法律漏洞」的情況,讓這場子辦下去

那反核人士這樣弄 倒勾不起我的惡感

你可以說我搞民粹 只要這國家還是搞多數決的 而大家都還是反核四
是當局違反民意的情況下
我就會繼續支持這種民粹行為
(所有革命都是違反當時法令的)


補充一下,公共場所餵養野狗 那是違法行為 且有損害別人權益、安全的顧慮
跟鑽法律漏洞的情況...

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就算了,閉兩隻眼說話,還告訴大家你是最清晰的人
這叫為立場而偏執~

你引述著作權法根本就不倫不類,

這件事101只要隨便提出客觀上商業利益損失(EX:101****客戶認被損及****形象)

隨便一個合約價折讓5%,包你吃不完兜着走

這也是為什麼至今沒人敢承認的原由

即然你講的這麼豐功徫業,著麼偷打鐳射光的人

躲的跟通緝犯沒兩樣? 應該出來受全民愛載才對呀
舊 2013-01-02, 07:41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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