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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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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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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cdvd-2011
房子有未告知的瑕疵,任哪個買方都會不爽吧?
臺北盆地,地板傾斜的案例蠻多的
但判決都不太依樣,有解約有賠錢有減價的,基本上都是賣方要承擔的,
即使真的當初真的不知道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若台北的房子,兩年後再賣掉應該比當初賣的行情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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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傾斜的案例很多
要看土木技師的判斷
我親戚那間是鑑定連補強都不需要做的
(但買方中間還提出要將整棟公寓扶正的要求...  )
法官也是看後來房價在漲
明明可以判決買方敗訴,但他還是勸當庭和解
不然買方不服二三審打下去,再拖3,5年,對賣方並不有利
當然買方自己也不有利,135萬的訂金卡在那,中間也不能去買房子
(除非他本身有財力,萬一敗訴了,他兩間都買得下來)
後來法庭上我親戚摸摸鼻子認栽了
訂金七折八扣只拿15萬
(鑑定費照理說是買方要出的,沒出,再加律師費,15萬扣掉這些損失
等於1元的違約金都沒拿到)
不過...後來結束重新開賣
價格比當時多賣了150萬
折騰了兩年
這要說是悲是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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