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pcdvd-201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海豹
我覺得簽了專任約就不要再節外生枝了

之前我親戚跟a簽了專任約,結果b仲介也千方百計找到我親戚
(我親戚的戶口跟居住地不一樣,b仲介跟鄰居打聽才找到的)

B來就說之前有客戶已經看過他房子,真的很喜歡
在我親戚家盧半天
我親戚也沒答應,就要他直接去找A仲介談

結果B跟A協商,兩人仲介費對分
房子一下就賣出去了

然後...災難就開始了

我親戚家是公寓頂樓,地板有些傾斜
但土木技師公會鑑定過是沒問題,不影響居住安全

B方介紹來的買家卻開始反悔了
過程蠻不講理,一下要砍200萬,一下說要砍200萬起
1成135萬訂金也要退,10萬給仲介的斡旋金也要退
我親戚只好花錢律師,鬱卒了兩年打官司
(房子也不能動,負債的貸款一直在繳,過程一言難盡...)

你開偏門讓旁門左道的人進來,進來的就是那些不想走正路的人
一旦有了糾紛...
有得好看了...


房子有未告知的瑕疵,任哪個買方都會不爽吧?
臺北盆地,地板傾斜的案例蠻多的
但判決都不太依樣,有解約有賠錢有減價的,基本上都是賣方要承擔的,
即使真的當初真的不知道
塞翁失馬,焉知非福,若台北的房子,兩年後再賣掉應該比當初賣的行情高吧
舊 2012-12-19, 10:46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cdvd-2011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