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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20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45
是有醫術不好的醫生,也有粗心丟三落四的醫生,
不過理論上,應該沒有故意想醫死人的醫生!

我想目前醫療糾紛的訴訟,大家應該要清楚刑事和民事的分別,
除非你確定這個醫生是故意弄死、弄殘你或是家人,不然如果你覺得醫生有疏失,
應該盡量往民事方向去提告,讓醫生在有違正常醫療流程時,得到應有的懲罰,
但是又不至於被關、或是失去醫療資格,減少醫生在醫治的心理壓力,
或是影響到整體的醫療資源~~

有人說,為什麼要對醫生這麼好,他們做錯事還替他們想,
我覺得不是要替他們想,而是我們要注意到一件事,就是醫病關係的緊張程度!
小病是還好,但是如果關係到你的性命的大病,而這個大權操在醫生手上的時候,
你希望醫生做出對你最好的決定;還是對他自己最保險最不會被告的決定?
如果開刀可能會死、不開刀也不一定會死,那你希望醫生幫你開還是不開?
尤其是醫生開一次刀才領700多塊的時候!遇到有糾紛風險的病人,
醫生會做什麼樣的決定?
舊 2012-12-14, 12:45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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