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買的CANON相機,保固期內在日本發生故障,能在當地找原廠服務中心維修嗎?
新相機出國故障 求償遭拒
佳能曾召修 消保官:可見瑕疵 應賠
2012年12月11日
【李定宇╱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少婦今年九月到日本補度蜜月,不料帶出國的佳能(CANON)相機卻故障,她花五千多元在日本購買另台相機應急,回台後向佳能求償,但業者僅免費修復相機並贈送記憶卡,拒絕賠償另購相機款項,她氣得向市府投訴。消保官認為,佳能曾召修該款相機,可見已有瑕疵,所以應負擔賠償責任。
投訴的蕭姓女子(三十三歲)結婚時身懷六甲,一直沒度蜜月,今年四月她在購物網站刷卡購買一萬四千九百九十元的佳能S100相機,九月趁著女兒可自行走路時,一家三人帶著購買不到半年的相機到東京補度蜜月,希望在旅程中為家人多拍些照片留念。
鏡頭突無法收回
但到了東京的第二天,蕭女丈夫使用相機時,鏡頭突然無法縮回及拍照,難得出遊卻無法拍照,她氣急敗壞,因無法修復,只好花日幣一萬三千八百元(約台幣五千兩百四十四元),在日本購買另台相機應急使用。
蕭女說,因不滿佳能S100故障使她需另行花費,回台後向佳能要求賠償新相機款項,佳能僅免費修復S100相機,她向消保官投訴,調解會上佳能只願補償一張記憶卡,「這簡直是羞辱!」雙方並未達成共識。
雙方已達成和解
蕭女痛斥,如果S100沒壞,也不需要去買新相機,若佳能不願賠償新相機及衍生費用,「一定會告上法院!」對此,佳能公關經理張嘉華昨向《蘋果》表示,將盡快與蕭女連繫,並給予滿意結果。雙方昨晚已達成和解共識。
新北市消保官蕭光展指出,佳能今年六月曾因零件斷裂召修S100相機,可見相機購買時已有瑕疵,佳能需修護相機,也應負擴大損害賠償之責,另說明書中「相機無法拍攝導致損失不負賠償責任」,這是卸責條款違反《消保法》公平原則。
佳能S100 小檔案
★主打功能:超廣角、大光圈
★上市日期:去年12月
★伸縮鏡頭焦距:24mm~120mm
★類單眼功能:控制環調整光圈、快門等
★目前市面售價:約109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