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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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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引用:
作者OFUE
1. 人多車多時可能50的地方開40左右符合安全駕駛,可以避免超速(路不熟)和車禍。
43...


1. 當然不是人多車多, 這種情況任何人都要慢下來的.
2. 當然也不是標示不清, 不然就沒什麼好抱怨的了.
3. 喔.
(其實不是沒違法就OK, 開車也是需要符合車流的)
4. 超車車道不該佔用, 有回答到你的認知嗎?
5. 瞬間煞到後車有感, 似乎是在看路牌決定要不要轉彎.
6. 沒超出他/她自己的車道那怎麼會有特別感覺而提出來?
(再一次覺得.. 您也需要多開車上路了, 這些都很好判斷啊)
7. 這是被害妄想論, 譬如說停紅燈吧, 那時候可沒有跟太近的疑慮.
8. 喔.. 你都能這樣扯了.. 那還能怎麼說?

綜合以上, 您也真的該上路一點, 體會開車車流, 培養駕駛感覺.
知道在馬路上特異突行的危險點嗎? 很多怪動作都是不違規的, 懂嗎?

教你:

如果是路不熟或在找路, 應該要先停路邊確認.
如果是到了很接近的地方但沒把握, 要先打燈然後在外車道慢行.
如果是超車道發現後車追上來, 下一個可以讓的缺口就要開離最內線, 之後再回來.
其實閃不是正確動作, 應該要減慢甚至停下來, 如果要用閃的, 車速減慢, 動作要小.
(以上其實就是要對車流有掌握, 避免自身的"突然"動作.)

PS. 開車最基本的是好好看著前方, 注意前方動作.
舊 2012-09-30, 05:33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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