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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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chris
感謝幾位大大詳細的講解,雖然各方意見有不同.
不過對我來說真的是很受用,因為對法律這部分實在一竅不通.
後來發覺,雖然我們沒有簽屬舊金山條約,
但好像有跟日本簽中日和平條約.
看來真是該惡補歷史了.
大西洋憲章的精神真的是讓人很敬佩阿.(除了第8條有點怪怪的)
實在是很難想像美國會有那種不合理的舉動,
所以在牽涉到利益衝突時,
就像大多數人說的,拳頭大的說話就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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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中日合約來說,中華民國承認舊金山合約第2條, 卻沒有觸及第三條內容的確是有些奇怪,
這可能也是因為中華民國急於和日本簽訂和約, 因此不敢施壓太過
但是日本在和中共建交時, 自己單方面把中日合約撕毀了
"日本政府的見解是,作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結果,《日華和平條約》(《中日和約》)已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並宣告結束。"
同時, 日本又傻呼呼地自己跳坑,說己方會遵守茨坦宣言第八條
(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中日联合声明)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所以對中國大陸和台灣來說,都是解套了. 反正我沒有在舊金山合約上簽字,我不承認
波茨坦宣言全文
http://www.wretch.cc/blog/cloudyang/9417459
舊金山和平條約
http://www.oceantaiwan.com/society/20040317.htm
中日和平條約全文
http://www.hifayay.com/talk/modules...p?topic_id=897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中日联合声明)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tent_331579.htm
有興趣可以自己看看這些宣言和條約內容
我認為中日台3方各自有自己的法律依據, 嘴砲是沒有辦法永久解決問題的

還是只能打一仗來決定誰才是老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