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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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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43
引用:
作者Jean-ReneQ
真的,這一帖一路看下來
樓主與獅爺都在練瘋話,然後一堆添財被牽著鼻子走

不是小弟愛吐槽
問題是有某人把Declaration(宣言或公告)的"國際法效力"無限上綱
居然比Treaty(條約)還大
這事情若像憨人想得那麼簡單
何必在這裡敲鍵盤嘴砲


請問,按您的說法.
開羅宣言 跟 波茨坦宣言 都沒有國際法效力嗎?
那為什麼,
日本在戰敗的投降書中,會寫到 會依照 波茨坦宣言 規定

如果是這樣,二戰之後有實際國際法效力的文件是什麼?
     
      
舊 2012-09-23, 08:26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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