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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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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lio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82
引用:
作者跳海人
警:早知道就直接叫拖吊車就好了...

正常應該是要叫拖吊車沒錯

如果開第一張罰單就直接拖吊, 當然就沒有之後連續開罰的問題

可是台北市好像缺拖吊車的樣子, 是不是因為這樣子而改採連續開罰就不得而知了
 
舊 2012-08-18, 12:47 P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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