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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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機油大盤商
哇 有人講到重點了~~
包庇嗎~~~
一個校園性侵事件 教局開會 校評會開會 層層包庇~~
搞到最後 一審重判 二審豬腳麵線~~
雖然我不知道 這兩件case背後是否有我們不知道的原因(畢竟新聞是片面)
但是 我們往後遇到這樣的案例 就是報警 就是寫三聯單 可以的話就是上報
讓這種事透明化
畢竟受傷的是小朋友 絕對不能等閒視之 也絕對沒有討論關說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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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家長不報警?真不明白.
性侵/性騷擾就是要報警處理 管他是老師/同學/朋友/親人.....
校評會處理是另一件事,若評斷不公,也可以告不是嗎?有公務員懲戒,為什麼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