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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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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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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紹興師爺
有權力將狼師解雇、與學生隔離的是教評會,不是校長,你搞錯了
過去就是因為教評會「師師相護」,後來才會修法,
讓性別平等委員會也有權限解聘狼師
2009-11-07 中國時報 陳至中、羅暐智/台北報導
各界引領期盼的「狼師條款」,六日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涉嫌性侵的教師,經性別平等委員會調查屬實,即可予以解聘,遏止過去「師師相護」、狼師再回校園的情形。人本基金會表示,手上至少有三個「狼師」案例,法律一公告就能處理,徹底終結延宕多年的惡夢。
人本接獲申訴的案件中,即有一名任職台南的教師,十五年來性侵不斷,目前被法院裁定收押,學校也只以「停聘」處理,狼師關在看守所,每月照樣領半薪。
昨日修法後,《教師法》第十四條改為:「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者」,得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且學校應於知悉之日起一個月內,先由教師評審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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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跳針去師師相護了
那本案的受害人去報案了嗎?
法官判了嗎?
法官沒判你要學校怎樣? 跳針跳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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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類事情照理都是要「向上通報」
而會壓下的是校長
你可以再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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