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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下一個「葉少爺」 酒駕致死刑責最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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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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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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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limaike.
依照鄉民的標準是要槍斃,最好是全國轉播,然後死後要分屍才行
我小時候, 槍決行刑還會實況轉播
那個時候治安真的比較好
更別說一堆人懷念日據時代了
2012-07-11, 11:56 PM #
27
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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