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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下一個「葉少爺」 酒駕致死刑責最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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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xdaqw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274
引用:
作者
暴君
我還是建議闖紅燈、酒駕、危險駕駛這些累積到一定次數,就處以鞭刑
超跑俱樂部那些有錢人沒在怕罰錢的,直接拿鞭子抽一頓說不定還有用
我也贊成用鞭刑,打個幾下連坐下來都有問題
但那些人權團體可不這麼想
2012-07-11, 11:04 PM #
23
zsxdaq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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