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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so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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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589
引用:
作者holisonc
大家可以去抗議了
高工局還真有才,在官網放這種問與答

請點我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230&p=2815)

遠通公司已違約,為何可以不罰?

遠通公司提出「0元eTag」及原價購回OBU方案,以改善ETC利用率,預估遠通公司將因此再投入10億元以上之契約外成本負擔,此一數字遠高於一年1.825億元(若以100.04.15至101.12.31計算則為3.13億元)之違約裁罰金,實質上已形同處罰。高公局已設定階段檢核點,監督遠通公司落實所提整體解決方案,若未依約定執行仍再回溯自100年4月15日起開罰。
根據歷次民調及委託研究顯示:民眾是否加入使用ETC之關鍵問題之一在於OBU價格,遠通提供0元eTag,消除裝機門檻,預期可有效提升利用率,達成政府「實施計程收費,實現公平付費」之政策目標。且用路人要使用ETC,已不須任何負擔,全民都可免費使用;因此ETC已不再是遠通公司的ETC,而是全民的E...

= = 真敢講 成本算在罰金? 講給鬼聽喔
果然 解套了 沒有任何立委 監察單位出來查
稅金真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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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坤卡號:3637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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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6-24, 02:23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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