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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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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c0310
A公司是某種電子儀器(插USB,用軟體控制)的主要品牌,市佔率很高(8x %)。
B公司原本主要是做該儀器的山寨版,無市佔率可言。

B公司三年前找我為該儀器做控制軟體,期間我開發特殊的演算法,做出有獨特優勢的功能,
因此二年內B公司市佔率吃到3x%以上。
不過因為當初外包價錢沒談好,沒賺到什麼錢(只拿了15萬),一年前我推掉該軟體的後續研發工作。

A公司半年前找我幫他們的軟體導入此演算法,我將之強化成更先進的版本後賣給A公司,大多數程式都是重寫過的,不過有少數是延用舊程式。

當初幫B公司開發時沒簽任何合約,款項是拿現金,有EMail往來。
B公司目前提告我業務侵佔及洩漏營業機密,想請問各位有什麼較好的因應之道呢?


與B沒有契約,所以應該對您與A公司的關係不形成任何拘束力才對。

要不然,得找科技律師證明您幫B公司提供的程式,與您幫A公司寫的程式無關。

最後,山寨公司,本身不就是侵權?
舊 2012-05-31, 04:2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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